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在重点场所防控上,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,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:
● 全面开放商场、超市、宾馆、餐馆等生活场所;
● 采取预约、限流等方式,开放公园、旅游景点、运动场所和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等室内场馆,以及游泳池、电影院、KTV、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;
● 餐饮场所恢复举办宴席;开放各类会议、会展活动等。
来源:重庆发布作者:张雪影 2020-05-22
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在重点场所防控上,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疫情防控...
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在重点场所防控上,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,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:
● 全面开放商场、超市、宾馆、餐馆等生活场所;
● 采取预约、限流等方式,开放公园、旅游景点、运动场所和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等室内场馆,以及游泳池、电影院、KTV、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;
● 餐饮场所恢复举办宴席;开放各类会议、会展活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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